2023中考成績、分數線什么時候出?根據《2023年蘭州市中考工作日程》:7月7日:公布中考成績及最低錄取控制線


一、城區
普通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附設普通高中職普融通實驗班”)錄取時從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順序依次錄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志愿學校的錄取;同一批次內按志愿順序錄取,已被前一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志愿學校的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則同時被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原則,與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同范圍、同標準、同方式、同時間進行招生。
特色班實行計劃單列。雙優助學班和珍珠班錄取不考慮加分照顧因素。普通高中國際班錄取,成績應達到招生學校所屬類別學校最低控制線。外國語高中多語種班錄取單獨劃線,錄取最低線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統招分數線下50分以內;若招生計劃未完成、且統招分數線下50分高于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則降分錄取最低至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
——提前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
——第一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統招第一志愿;②統配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時,若統配計劃和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剩余計劃將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第二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
——第三批次錄取,按照各學校普通班、國際班的統招分數線和空余招生計劃數,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第四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統招第一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四批次學校錄取時,先進行本批次各類特色班的錄取。然后進行統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錄取,若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剩余計劃將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第一次征集志愿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網上征集志愿,在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達到規定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按照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第二次征集志愿錄取:第一次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招生計劃仍有空額的學校,可進行第二次征集志愿錄取。
二、蘭州新區和遠郊縣區
蘭州新區省、市屬高中按照城區錄取程序和辦法執行,蘭州新區所屬高中和遠郊縣區參照城區錄取程序和辦法,制定本縣區普通高中錄取程序和辦法。
錄取時間安排
一、城區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錄取時間:7月13日—7月16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16日22:00—7月17日8:00。第四批次錄取時間:7月17日—7月19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19日22:00—7月20日8:00。第一次征集志愿填報時間:7月19日22:00—7月20日10:00;錄取時間:7月20日—7月21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21日22:00—7月22日10:00。第二次征集志愿填報時間:8月15日22:00—8月16日10:00;錄取時間:8月16日—8月17日,結果查詢時間:8月17日22:00—8月18日10:00。遠郊縣區錄取時間由各縣區參照城區日程安排并結合各自實際確定。
二、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采取志愿錄取與學校自主錄取相結合的方式。其中,志愿錄取由市教育局職教科負責實施。未填報職業學校志愿且中考成績公布后有意接受職業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績單直接到各職業學校報名錄取;報考普通中專的考生可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關注“蘭州微招考”微信公眾平臺或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具體報名辦法。(http://www.ganseea.cn)1、職業學校的招生錄取繼續堅持“面向人人”原則,優先錄取省內貧困地區的建檔立卡戶學生。學校除招收參加統一考試的初中畢業生外,對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具有初中同等學歷的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人員,部分職業學校可實行免試注冊入學。2、進一步擴大企業在職業學校開辦“冠名班”的招生規模,錄取工作按照企業與學校的協約實施。
三、“職普融通”實驗班繼續在全市范圍內實施高中階段職普融通教育試點,鼓勵和允許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內開設 1-2 個“職普融通”實驗班,普通高中同步舉辦職業教育,中職學校同步舉辦普通教育,通過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模式創新,推進全市高中階段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橫向融通。“中等職業學校附設普通高中職普融通實驗班”的招生錄取參照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在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上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普通高中附設中職職普融通實驗班”的招生錄取設最低控制線,統一考試科目成績最低須在所在普通高中學校統招分數線下100分以內,錄取時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